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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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扬州大学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后成为南通学院的一部分)。原江苏农学院和扬州师范学院便是在南通学院农科和通州师范学校文史科的根基上发展起来的。参与合并的其他4所高校也均有50年以上的独立办学历史。
  
扬州大学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20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5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6000人。现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和公有民办的广陵学院等27个学院,92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20个省品牌特色专业,拥有3门国家精品课程。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4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5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100多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7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80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点28个、硕士点129个、博士专业学位1种、硕士专业学位6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1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8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研究院1个,科学研究机构81个,教学实验中心37个。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1.3亿多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位居全国高校前40名、江苏高校前列。“九五”以来,共有300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其中,由中科院与我校共同完成的“转基因山羊体细胞克隆山羊”成果被评为1999年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之首,由我校参与完成的“水稻第四号染色体精确测序”工作被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头条新闻,我校教师主持的一项成果荣获200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2年以来有2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成绩同样喜人,学校的“农科教结合”工作已形成了以苏北基地为中心,辐射苏中、苏南的格局,在服务“三农”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校园占地面积4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22多万平方米;8个校区位于市区中部,首尾相连。全校固定资产总值16.7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2亿元,图书馆藏书325万册。拥有实验工厂、实验农牧场、动物医院、附属中学等一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以及设备完善的临床医学院。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10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合并办学10多年来,学校走过了一条“联合-合并-调整-提高”的改革发展之路。建校之初,我们走的是联合办学的道路;从1995年上半年起,学校由松散型联合转变为实质性合并。1998年,学校按学科群重组了13个二级学院。2002年之后,基于学科建设需要的原则,学校又进行院系的局部重组,学院数由原来的15个增加至27个,构建了扁平化的组织体系,减少了管理层次,理顺了内部关系,提高了运行效益,为学科、专业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校党委先后被江苏省委表彰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承传历史辉煌,谱写改革华章。已有百年办学历史的扬州大学,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被中央领导同志誉为“高校改革的一面旗帜”。2005年5月,扬州大学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认真总结合并办学经验,全面规划未来发展蓝图,确立了“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目标,努力实现由“大校”向“强校”、由“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的新跨越!在新的征程中,扬州大学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改革精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学校,阔步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党委书记:

1、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3)某些专业如在本校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而又无法按选考科目调剂录取时,按下列方式处理:①在原投档线上降低或取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2、录取

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①根据江苏省“3+1+1”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已出档的考生中按五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美术类专业级差为3-5分,其他专业级差为1-3分。

⑤高考成绩在本一线以上,报考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单科优秀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二)特殊专业及特长生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5分;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05分。(广陵学院的专业不受此限制)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总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女生录取数占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4、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按下列标准择优录取。

①经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考生,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凡成绩合格,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录取;亦可参加江苏省统一招生文化考试,我校将视其文化考试成绩录取。

②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酌情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可照顾录取。

(2)艺术特长生。在江苏省艺术专项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考试院录取规定的考生,我校将照顾录取。

(三)选择性招生办法

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网”向社会公布。

(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毕业证书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学位证书由扬州大学颁发;校外办学点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由扬州大学颁发,但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我校××办学点(校区)××专业学习”。

扬州大学二OO七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朝鲜语、法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为日语、朝鲜语、法语,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

(4)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 取 规则

(一)录取原则

1、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3)某些专业如在本校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而又无法按选考科目调剂录取时,按下列方式处理:①在原投档线上降低或取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2、录取

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①根据江苏省“3+1+1”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已出档的考生中按五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美术类专业级差为3-5分,其他专业级差为1-3分。

⑤高考成绩在本一线以上,报考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单科优秀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二)特殊专业及特长生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5分;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05分。(广陵学院的专业不受此限制)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总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女生录取数占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4、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按下列标准择优录取。

①经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考生,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凡成绩合格,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录取;亦可参加江苏省统一招生文化考试,我校将视其文化考试成绩录取。

②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酌情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可照顾录取。

(2)艺术特长生。在江苏省艺术专项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考试院录取规定的考生,我校将照顾录取。

(三)选择性招生办法

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网”向社会公布。

(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毕业证书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学位证书由扬州大学颁发;校外办学点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由扬州大学颁发,但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我校××办学点(校区)××专业学习”。

学 费 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

奖、助、贷学金

(一)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600余万元;

(二)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数项,年发放金额680余万元;

(三)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350余万元。

(四)贷学金: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凡录取的新生(户口在县及县以下),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扬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贷款金额由农村信用社参照我校的学费、住宿费和扬州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自主核定。

2、凡录取的新生,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514-7991290、7991362、7971626、7971618、7971622

网址:http://www.yzu.edu.cn

(一)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600余万元;

(二)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数项,年发放金额680余万元;

(三)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350余万元。

(四)贷学金: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凡录取的新生(户口在县及县以下),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扬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贷款金额由农村信用社参照我校的学费、住宿费和扬州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自主核定。

2、凡录取的新生,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yzu.edu.cn

扬州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学 院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毗邻武汉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她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大学(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

  这是一所古老的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沧桑砺洗,百年沿革;

  栉风沐雨,厚积薄发;

  春风化雨,教书育人;

  历史的车轮总在隐逝的足音里渐行渐远,

  而关于人文、关于教化、关于影响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教育,

  却是永远屹立于我们心头永不褪色的风景。

  我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8万多优秀人才。

  学校下设教育科学学院、政法学院、政治学研究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19个学院;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体育等6个系部;农药所、粒子所、应用物理所、多媒体研究所等5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52个本科专业(方向) 面向全国招生。学校设有教育部中南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5400余人。学校基本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271人,副教授493人,博士生导师166人,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权自行评审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3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物理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等5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0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势头良好,科研实力逐年增强。学校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高校首届、第二届成果评奖中名列第13位和第10位,理科科研论文“SCI”源刊与收录率连续9年名列全国高校前40位。2003年我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科研总经费为3266万元,在2002年的基础上增长了766万元;一批科研成果获奖,获湖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项;理科获得湖北省、武汉市科研奖励11项;学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高校科技为湖北省经济作贡献先进单位”。

  在人才培养上,我校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及其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方面,推行学分制,实行选课制和主辅修与双学位制;在学生管理方面,我校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比如星期天晚点名制度、文明寝室建设制度等。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思想素质过硬、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呈现出良好势头,毕业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一次性就业率高, 2002年为99.38,2003年为95.88,2004年为99.11,位列全国部属院校前列。

  学校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生社团活动十分活跃,“桂子山艺术节”、“桂子山科技文化节”、“一二·九诗歌大赛”、“名家名师讲坛”、“名人名作进校园”等成为我校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武汉地区颇具影响,为学生培养、锻炼、展现自己的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校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圣兵爱心社”被评为全国“学雷锋”标兵。2003年10月,学校隆重举行建校100周年文艺晚会,海内外华师学子齐聚桂子山,爱国热情化作精彩节目,通过众多媒体传遍中华大地。

  我校十分重视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目前拥有10余栋现代化教学楼,建有多个体育场馆;建有两座图书馆,馆藏面积14000余平方米,藏书210余万册,并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分布在各院、系、所、中心可供学生学习用的计算机2800 多台;已建成与国际互联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每栋宿舍都安装有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房间除必备的桌、椅、床、灯、书架外,还有衣柜和储藏室,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电话。学校有学生食堂4个、学子餐厅3个,三星级宾馆一座,能满足不同口味、不同民族习惯、不同消费能力的学生需要。校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为全日制学生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在校内,超市、浴池、理发店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学校建有多功能体育馆、体操房、游泳池、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可以满足学生的体育锻炼需求。

  学校广泛与国内许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等十几个国家的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学校常年聘有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近几年,学校经常派出人员到国外留学深造,其中大部分已学成回国成为学校教学科研骨干力量,还有一批教师活跃在国际学术讲坛上,为促进中外科技、文化教育交流做出了贡献。

  华中师范大学立足湖北,面向中南,辐射全国,全体华中师大人正以昂扬的斗志,为争取把华中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华中师范大学更正信息:

  1. 教育科学学院的前身是私立华中大学教育学院下设的教育行政系、教学系和中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研究室下设的教育组。教育科学学院现辖教育学系、心理学系、教育科学研究所和高等教育研究所。设有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学六个本科专业,拥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教育科学资料中心和计算机中心及心理学、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等三个实验室;还有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课程研究中心、考试研究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学院拥有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和学术影响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副教授24人,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5人。2005年招收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生。

  2. 作为华中师范大学前身之一的中华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就在当时的文学院开设社会学课程。1993年成立社会学系,招收社会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02年挂靠政治学招收政治社会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2003年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社会学博士研究生。2005年招收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两个专业本科生。

  社会学系现有教授4人,特聘教授1人,副教授6人,国内外兼职、客座教授12人,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课题十余项。下设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应用社会学三个教研室,同时设有社会学研究中心、社会福利研究中心、社会思想史研究中心。此外,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南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湖北省文化社会学研究会挂靠该系。

  3.2005招生计划httpwww.hzu.net.cnupfile20050419115034-0.htm

现 任 领 导 丁烈云书记:
丁烈云,男,1955年12月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士,武汉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先后在武汉工业大学、武汉城建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工作,历任武汉城建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系主任、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党委书记兼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主管科技产业工作),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主要研究方向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近年来先后主持承担了小城镇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工程、GIS支持的城市地价评估与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城市房地产预警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技术与方法研究等多项国家“十五”重点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特别是将复杂系统理论和信息化技术用于大型工程项目的组织与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教材奖各1项,出版著作3部,发表论文近40篇。主要社会兼职有:教育部科技委委员、高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武汉市科协副主席。 马敏校长:
马敏,男,1955年6月生,四川雅安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198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1984年和1987年在该校获历史学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2003年6月起任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1989年至1997年,先后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访问学者。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批入选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和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曾获 “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研究方向为辛亥革命史、社会经济史、中国商会史、教会大学史等。1990年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等重点和一般社科研究项目8项。1985年以来,先后出版学术专著五部,主编学术著作四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科研成果曾多次获省部级奖。 蔡旭副校长: 吴晋生副书记:
吴晋生,男,汉族, 1953年12月生,湖北省天门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副教授,1997年12月担任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华中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晋生同志1978年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教系学习,1982年7月毕业留校,先后在学校老干部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体育系工作,曾担任组织部副部长、体育系党总支书记等职。社会兼职有:湖北省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理事长,湖北省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等。
吴晋生同志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党建、行政管理和领导科学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著述有《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新时期高等学校入党积极分子修养》、《人事行政管理》、《现代政治学导论》等,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何祥林副书记:
何祥林,男,生于1953年,湖北郧县人。1971年毕业于郧县师范学校。1975年考入武汉大学历史系。1978年留校工作,曾任政治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等职。1984年10月调武汉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1988年4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3月任武汉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党办副主任。1994年1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1997年10月任校工会主席,同年12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1998年8月兼任武汉大学纪委书记。1988年被评为讲师,1992年被评为副教授,1998年被评为研究员。社会兼职主要有:全国教育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教育工会常委;湖北省高校工会工作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高校党务工作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北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等。 乐政龙副校长:
乐政龙,男,汉族,1952年1月生,湖北省通山县人,中共党员,副教授。1993年4月任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1995年11月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乐政龙同志1975年元月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留校,先后在学校团委、宣传部、学工处、物理系工作,曾担任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学工处副处长,物理系党总支书记等职。社会兼职有:湖北省高校后勤研究会副会长等。乐政龙同志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学,青年学生管理及行政后勤工作。主要著述有《高等院校共青团工作》等,公开发表了多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方面的学术论文。 逄广洲副校长:
逄广洲 男 1951年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89年入党,1968年下乡插队在辽宁省台安县,1978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在西安航空工业学校任教。1986年调入教育部计划财务司,历任副处长、处长、司办公室主任、直属基建处处长,2001年2月起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先后主管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及高校设置、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及成人高校设置调整、直属高校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与管理等工作。发表或主持编写了《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的意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成人高校设置暂行办法》、《直属高校基建管理办法》、《直属高校基建投资管理办法》等工作法规性文件。 李向农副校长:
李向农,男,湖北汉阳人,195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1982年-1991年7月在安徽师范大学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在安徽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工作。1991年-1994年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历任文学院部门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校研究生处副处长,文学院院长。2004年2月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兼任湖北省语言学会会长。中国语言学会会员、中国对外汉语教育学会会员。1998年10月被确定为湖北省部属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以现代汉语语法为学术主攻方向,兼及语言逻辑。从1982年以来, 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和参加部省级科研课题多项。专著《现代汉语时点时段研究》2001年10月获湖北省社会科学评奖1998-1999年度优秀学术著作二等奖。 杨宗凯副校长: 杨宗凯,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无线电系, 1988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1991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1991年9月-1993年9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4年7月-1995年7月在韩国高丽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3年9月至2004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工作,先后任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中心主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副系主任。2004年2月起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主管科研工作。
1994至2003年, 先后在韩国高丽大学,美国硅谷,澳大利亚Wollongong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和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任国际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 SC36 RG2联席主席;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现代远程教育关键技术及其示范工程"专家组成员;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电子商务与现代化物流" 专家组成员。
主要从事网络教育标准和技术、计算机网络通信、嵌入式系统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编著并出版《网络教育标准与技术》、《模式识别与神经网络》、《ATM-理论及应用》、《实用小波分析》等五本著作,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有30余篇被权威检索文献SCI、EI所收录。科研成果多次获省部级奖。 黄永林副校长:
黄永林,男,1958年8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1988年和2000年分别获华中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2月起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主要社会兼职有:《教育财会研究》(国家一级杂志)杂志社社长、执行主编,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财务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等。
主要研究中国民间文学和大众文学,以及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近年来先后主持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民间文化对现代小说创作的影响"、湖北省社科研究项目"湖北民间故事传承研究"、湖北省"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湖北高校教育经费筹措问题研究"、教育部立项课题"教育财务会计工作和教育财务人员奖惩实施办法"等近10项课题的研究。
已出版著作《中西通俗小说比较研究》(独著)、《郑振铎与民间文艺》(独著)、《20世纪中国大众文学的现代转型及其品格》(独著)、《张恨水的人品与作品论》(独著)、《中华神谋》(独著)、《火浴的凤凰、恒在的缪斯》(主编)、《反思与超越》(副主编)、《学校财务会计手册》(158万字、副主编)、《高等教育财务法规选》(106万字、主编)、《大学财务综合评价研究》(43万字、主要著作)、《民间文学导论》(主要撰著人)、《民间文学教程》(主要撰著人)、《中国现代文学史简明教程》(主要撰著人)等;译著《中西叙事文学比较研究》(与人合译)、《民间故事的分类》;点校《隋唐演义》;其他文集《民间故事精选》(与人合译)、《钱六姐与贱三爷》、《黄河泰山的诉说》等十多种。另外还发表论文100余篇。
主要获奖项目有:《民间文学导论》获国家教委第三届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集体奖,1996)、《论郑振铎与民间文艺》2001年获中国民间文学最高奖项"山花奖"学术著作三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著作)(1994-1998年)三等奖。1995年合2000年两次获得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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