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兼有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1年,学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大学。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南京经济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
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系(部),1个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共设政治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等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34个本科专业和部分专科专业,拥有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和1个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8000多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14人,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教授115人,副教授336人;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421人,其中博士100余人。教师中有17人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0余人获省部级专家、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学校现有仙林、福建路和桥头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4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图书馆藏书124万册;建有近200个多媒体教室,100多个各类专业实验室和微机实验室,学生用计算机近3000台;体育运动场馆6万多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2004年我校预计在全国23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共招生5500人,其中在江苏省招生3850人,具体以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财经大学学校领导介绍请详见我校校园网: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领导介绍,网址为:http://210.28.80.21/xiaoban/ldjs.htm学校现有福建路、仙林和桥头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4亩,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统招学生安排在福建路校区(食工学院所属专业)与仙林校区(其余专业)。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仙林校区位于南京市亚东新城区的仙林大学城,整个校园环境清幽,景色秀美,绿荫掩映,景色宜人,呈现出山水学园与现代建筑相映生辉的雄姿,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1、本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不招。
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级差为5分。
4、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110分,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并成绩在良好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
8、①我校统招类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学生在福建路校区就读外,其余专业学生在仙林校区就读。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③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④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艺术设计、动画等四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⑤我校对江苏省按第一批次录取的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等4个专业的考生作为实验班单独编班,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⑥全校10%的优秀学生在二年级末可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4028510、84028511、84028513、84028515、84028516、84028571、83494828
院校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 编:210046
电子邮件:njcdzb@njue.edu.cn 网址:xsc.njue.edu.cn/zsxx
< AN>江苏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高考招生章程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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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327(国标) 11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仙林校区: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录取规则:
1、本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不招。
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级差为5分。
4、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110分,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并成绩在良好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
8、①我校统招类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学生在福建路校区就读外,其余专业学生在仙林校区就读。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③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④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艺术设计、动画等四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⑤我校对江苏省按第一批次录取的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等4个专业的考生作为实验班单独编班,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⑥全校10%的优秀学生在二年级末可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4028510、84028511、84028513、84028515、84028516、84028571、83494828
院校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 编:210046
电子邮件:njcdzb@njue.edu.cn 网址:xsc.njue.edu.cn/zs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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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章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第五条高等学校可按照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第四章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完毕。
第九条 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高等学校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局)复核);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复核后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备案表报财政部备案(表格见附件2)。
第五章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第十一条 财政部按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预算。在接到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材料后,1个月内将国家奖学金预算下达给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资金拨给高校,由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第六章 国家奖学金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三条 资金使用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奖学金,可称为“XX省(市、区)政府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njue.edu.cn
2007年我校招生专业与院系隶属情况一览表
北华大学是1999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总占地面积1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1700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39人,其中教授149人、副教授690人。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有绪为我校兼职教授、林学学科首席专家。
学校实行校、院、系三级建制,校、院两级管理。现设有16个学院,6个教学辅助单位,8个科学研究所。现有16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涵盖理、工、农、医、文、史、法、教育、管理9个学科门类、其中医学检验诊断学、生化制药、古籍整理与东北地方史研究、自动化技术、长白山森森资源保护与开发等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
学校的教学设施行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藏书115万册,北华大学学报等4种学术刊物,深受国内外读者的欢迎。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教育与交流工作,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家的19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开工,经过2_3年的努力和建设,北华大学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美丽的松花江畔,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竞争力强、使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学科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北华大学位于雾凇之都、北国江城、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