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和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魏光焘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2002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大学等9所从三江师范学堂发展而来的高校隆重举行办学百年庆典,并赠鼎纪念。
学校座落风景秀丽的江南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占地面积3045亩。现有教职工4500余人,其中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104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28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3000余人,其中研究生5700余人。设有24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博士点,9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4个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4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拥有1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工科优势明显,在长期的办学实践过程中积淀形成了“秉承为农服务办学传统,坚持走工科院校为农服务道路”的鲜明特色,构建了工科、生命医药、理学、经管、人文五大学科板块,形成了重点突出、交叉渗透、板块联动、优势互补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格局。
学校秉承“博学、求是、明德”校训,始终坚持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作为根本目标,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科学精神、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历届毕业生都以基础实、知识宽、素质高、能力强,肯干、能干、实干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学校多次在全国英语、数学、物理、力学、计算机等竞赛以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被江苏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校团委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近年来共有400余项成果获国家和部、省级科研成果奖,近200项成果获国家专利。年到帐科技经费总额列全国高校前50位,专利申请、授权数列全国高校43位。学校在2003年中国科技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排行榜中名列第44位,学校跻身“中国专利江苏十强院所”。
目前,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教学质量优先、拔尖人才优先、强势学科优先、自主创新优先,提升内涵、强化特色,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若干学科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开放式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校党委书记长江流域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而素有“金三角”之称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通过改革开放,加快科技进步,亦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地区之一。江苏大学就地处长江流域 “金三角” 的顶点----镇江市,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知识密集,且东邻上海浦东开发区、西接南京禄口机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通信、交通条件和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潜力。江苏大学真诚愿意和世界各国的朋友们携手合作,共同以日新月异的科技成果去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 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在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如由于考试科目不符,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3. 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 数学、英语、物理单科高考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 5% 且符合我校录取志愿要求的单科优秀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进档后,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线下,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上择优录取,总数不超过我校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的 1% 。
5.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高中阶段)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6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良好以上。
7.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文化总分(按五门科目计算)加专业总分计综合分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
8.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 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非艺术类的工业设计专业 。
9. 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经我校考核认可,进档后,按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享受文化成绩照顾政策,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对符合录取志愿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指定录取专业为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10.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经我校面试认可,并取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高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达合格以上等级。进档后,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对 获得“优秀”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20 分安排专业,获得“合格”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10 分安排专业。
11.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江苏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12. 选择性计划录取原则:
( 1 )调剂生源不平衡状况;
( 2 )我校面度认可的艺术特长生和考核认可的体育特长生;
(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4 )国家级示范性中学、我校教育改革实验基地中学、我校教育实习基地中学等推荐的平时成绩一贯优秀、高考失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向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所有选择性计划招生对象均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予以录取。
13.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桃花坞校区)按本章程 1 、 2 、 3 、 5 、 6 、 7 、 8 、 11 、 12 条款招生。
14. 以上录取规则和选择性计划录取原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2007 年江苏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学校代码 :1201
学校性质 : 全国重点大学
校 址 : 镇江市学府路 301 号 ( 校本部 )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 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在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如由于考试科目不符,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3. 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 数学、英语、物理单科高考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 5% 且符合我校录取志愿要求的单科优秀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进档后,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线下,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上择优录取,总数不超过我校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的 1% 。
5.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高中阶段)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6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良好以上。
7.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文化总分(按五门科目计算)加专业总分计综合分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
8.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 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非艺术类的工业设计专业 。
9. 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经我校考核认可,进档后,按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享受文化成绩照顾政策,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对符合录取志愿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指定录取专业为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10.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经我校面试认可,并取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高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达合格以上等级。进档后,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对 获得“优秀”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20 分安排专业,获得“合格”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 10 分安排专业。
11.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江苏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12. 选择性计划录取原则:
( 1 )调剂生源不平衡状况;
( 2 )我校面度认可的艺术特长生和考核认可的体育特长生;
(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4 )国家级示范性中学、我校教育改革实验基地中学、我校教育实习基地中学等推荐的平时成绩一贯优秀、高考失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向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所有选择性计划招生对象均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予以录取。
13.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桃花坞校区)按本章程 1 、 2 、 3 、 5 、 6 、 7 、 8 、 11 、 12 条款招生。
14. 以上录取规则和选择性计划录取原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15. 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jsust.edu.cn
江苏大学学科齐全,涵盖工学、理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大门类。学校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境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药学院、理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财经学院、应用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京江学院、体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
哈尔滨工程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松花江畔—北国名城哈尔滨。学校现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管、文、法、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学校和国家55所建有研究生院的重点高校之一。
学校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陈赓大将任首任院长兼政委。1970年,在“哈军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它系部的部分干部教师基础上,在“哈军工”原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78年学院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学校行列,目前,学校“211工程”十五计划已正式启动。2002年,国防科工委与黑龙江省重点共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学校的发展建设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学校占地面积近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建筑风格中西合璧,飞檐碧瓦,气势恢宏。现设有15个学院和3个教学系(部、中心)。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1个(含MBA),工程硕士授权工程领域16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15个,本科专业50个,是国家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国防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电工电子教学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各类专业和基础实验室共计47个。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85人,教授、副教授800余人,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6人。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5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6000人。
多年来,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哈军工”优良办学传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的思想观念,在办学中形成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教学严谨、学风优良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注重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获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50多项;强化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计算机、外语水平的提高,在全国四、六级英语统考中,学校连续12年一次通过率名列黑龙江省高校前茅,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14年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联合表彰;95年以来,在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等赛事中,荣获一等奖8项,二、三等奖近50项;在全国首届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我校推荐的2篇论文全部中选;学校被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列入“21世纪人才强军计划”,并成为海军在东北地区唯一一所选拔培养后备军官依托院校;学校多次荣获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教务处、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50多年来,学校共培养了5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当中有共和国的将军、部长、省长;有国防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厂长、总工程师、校长、院士、教授、研究员;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有众多的国家级、省部级劳动模范。高素质的毕业生受到各行各业的普遍欢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多次荣获国防科工委、黑龙江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一贯重视科学研究工作,现设有“船大工程技术设计研究院”及十几个科研中心、研究所,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的许多研究领域中保持着很强的技术储备,取得了一大批重要科研成果,现已成为我国“三海一核”(即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核能应用)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潜器技术、水下机器人技术、船舶减摇技术、动力定位技术、组合导航技术、水声定位技术、核动力仿真技术等领域居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学校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双认证”的大学,标志着科研产品的质量管理已经与国际接轨。“八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000多项,获国家级奖37项,省部级奖400多项,2004年学校科技经费总额达到2.3亿元,居国内重点大学前列。学校是全国43所创办“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高校之一,校办科技产业蓬勃发展。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已与美、日、法、德、意、加、俄等30多个国家180多所有影响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互派学者教授访问、讲学、合作研究。学校每年都选派几十名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学习。
面向21世纪,学校坚持以特色求发展的方针,确立了依托船舶、立足国防、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发展战略取向和“三海一核”服务主体的定位,突出为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特色,进一步加快教学改革、科研体制改革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速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创造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党委书记
王树权,男,汉族,1956年9月生,辽宁锦西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入党,辽宁财经学院财政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财政部工交司副科长、主任科员、副处长,1991年12月任财政部工交司地方工业处处长,1994年任财政部工交司副司长,1998年7月任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司长,2001年11月任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2004年6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书记。
校 长
刘志刚,男,汉族,1956年3月生,山东枣庄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入党。哈尔滨工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5年6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工程系主任,1997年2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1999年8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书记,2004年6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
多年从事动力装置振动噪声控制研究工作,曾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40余篇论文;科研成果丰硕,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作为博士生导师,现已指导多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魏 潾,男,汉族,1956年3月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1976年12月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专业技术职务:教授。1974年10月作为知青下乡到黑龙江省龙江县柳树公社(参加工作),后任公社团委书记。1978年3月考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本科,1982年1月毕业,任系辅导员、团委书记。1984年8月任哈船院团委副书记、书记。1987年6月任哈船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船工周报》总编辑,1990年9月任《船工周报》总编辑。1995年8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96年11月任部长。2000年1月当选校党委委员、常委,2001年7月任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副 校 长
毕志华,男,汉族,1947年12月生,河北省滦县人。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毕志华同志1968年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3年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水声工程系学习,1976年毕业留校工作,曾任教师、教务科研干事、系办主任、水声工程系副主任,1991年任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总会计师;1997年12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总会计师(副局长级)。 1999年8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
副 校 长
杨德森,男,汉族,1957年5月生,黑龙江省穆棱县人,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本科学习,1982年毕业并留校任教。1994年6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系副主任,1996年11月任校研究生部主任,1999年1月至6月在美国Woods Hole海洋研究所研修,2000年11月任校长助理兼研究生部主任,2002年7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2003年5月兼任校研究生院院长。
20多年来,从事水声工程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参加和主持了20多项科研项目,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1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入选国家“跨世纪优秀人才”,2002年入选国家“511人才工程”。曾获“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黑龙江省十佳杰出科技青年”、“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先进工作者”、“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国防科工委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现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声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专家组成员、国家声学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王玉辉,女,汉族,1950年生,河北省顺平县人。教授;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下乡到黑龙江长水河农场,1974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分配到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工作,曾先后担任过学院团委书记、学工部副部长、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学生处(部)处(部)长等职;1995年3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1997年2月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0年1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纪委书记;2004年10月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多年来从事学校党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主编、主审著作8部,获省部级奖励多项。现已指导硕士研究生。
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高晚欣,男,汉族,1963年10月生,籍贯黑龙江肇东。双学士学位,博士,教授;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考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机械系学习,1984年毕业留校工作,先后被评定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6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社会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9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98年2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党办主任;2001年1月任工会主席兼组织部部长;2001年12月任工会主席;2004年10月任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多年从事思想政治、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编、主审著作3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
副 校 长
夏桂华,男,汉族,1962年4月生,籍贯山东诸城。工学硕士,研究员;1979年考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自动化系, 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毕业留校工作。曾任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部副科长、科长、研究生部副主任;1996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2000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兼规划建设处处长,2001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 2003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兼产业管理处处长, 2004年12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
副 校 长
张文平,男,汉族,1956年11月生,籍贯辽宁省丹东市,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4年7月黑龙江讷河县下乡知青,1976年10月黑龙江讷河县二克浅卫生院药剂员,1978年3月考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动力工程系,1982年1月毕业后分配到哈尔滨市公交客车厂任技术员,1982年9月考取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助教、讲师、副研究员、副教授、教授,1997年4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工程系主任,2001年3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与核能工程学院院长,2004年12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2006年3月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