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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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河海大学是一所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至2000年间隶属水利部管理,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河海大学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15年创建于南京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1924年与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并入第四中山大学,1937年成为中央大学水利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南京大学水利系。1952年由南京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的水利系科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1985年恢复传统校名“河海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95年河海大学80周年校庆时,江泽民、李鹏、李岚清、钱正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为学校题词,对我校的事业发展予以肯定、寄予厚望。
  
河海大学校本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并在常州市、南京市江宁区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301.96亩。校本部坐落在南京市清凉山北麓,环境优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众多人文景观更增添了校园的文化氛围,先后荣获全国部门绿化“三百佳”和江苏省“花园式高校”、“园林式单位”称号。学校于1986年2月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校区,于2001年9月正式启用新建的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校园建设及教学、生活设施更趋现代化。
  
1995年以来,在水利部、教育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特别是通过“九五”“211工程建设”,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了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改善了办学条件、扩大了办学规模、提高了办学层次、优化了学科结构、增强了科研实力、提高了培养质量,使学校的综合实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河海大学下设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海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农业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等16个专业学院。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博士点,124个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其中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总体实力最强,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较多,水利及支撑学科人才梯队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2006年9月,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3万余名,其中研究生8487名,本科生18448名。
  
河海大学现有教职工3135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3名;副高以上人员828名,其中正副教授652名;博士生导师209名,其中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5~2006年,学校承接的科研项目经费逾16亿元,其中纵向和各类基金项目占总经费的40%。近年来,承接的科研项目质量不断提高,承担了一批国家层面重点、重大研究计划和重点、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前期专项、948项目等国家层面科技计划项目;三峡、南水北调、小浪底、长江口航道治理、淮河入海水道、二滩、溪洛渡、龙滩、小湾、糯扎渡、万家寨、向家坝、锦屏等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南京地铁、沪宁高速公路、广东汕汾高速公路、南京长江二桥、润扬长江大桥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一批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995年以来,学校已有276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国家级奖21项,省部级奖224项。在国内外各类学术刊物和会议上发表论文13820篇,出版各类科学专著282部,授权专利141项。
  
为增强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活力,加大高等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和广度,拓展社会参与办学的渠道,于2001年12月成立了河海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华东水利学院首任院长钱正英同志出席成立大会,并出任委员会名誉主任。24名海内外知名人士和著名学者担任个人委员,130家单位委员来自各级政府、部门和水利、电力、交通、环保、教育、金融、部队等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发展委员会以“面向未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宗旨,与国内外各界建立稳定、全面、紧密的合作关系,是河海大学利用高校在知识、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直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形式。
  
河海大学有广泛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数百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
  
近十年来,学校获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重点课程奖、优秀教材奖等60多项;学校被评为全国以及江苏省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多次被评为水利部、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12年被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5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经过几代河海人的艰苦奋斗,河海大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展望未来,河海人将牢记江泽民同志的重托和厚望:“面向未来,开拓进取,进一步发展水利教育事业”,在新世纪实现新的跨越,为把河海大学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与若干优势学科、多学科综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名誉校长:严 恺

第十四条 河海大学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河海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河海大学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 河海大学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不超过5分)。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河海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十八个省(市)实行自主招生。凡上述省份中申请河海大学自主招生且经学校考核认定的考生,按照《河海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规定》(河海校政[2006]147号)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河海大学面向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招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培养的国防生55名,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国防生招生政策实施录取。

第二十一条 河海大学校本部本科招生专业除国防生招生专业和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招生专业限英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河海大学除国防生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有要求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 河海大学所有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四条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河海大学不予录取。

河海大学2007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河海大学

高校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层 次:重点本科

学校代码:10294

南京校本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一号

常州校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澄路五号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授权可以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和自行审定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第二条 河海大学的前身是1915年创建于南京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专门培养水利科技人才的高等学府。1952-1985年间校名为“华东水利学院”。1985年恢复“河海大学”传统校名,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95年80周年校庆时,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为学校题词:“面向未来,开拓进取,进一步发展水利教育事业。”2005年90周年校庆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学校,并向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

第三条 河海大学校本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并在常州市、南京市江宁区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302亩。校本部坐落在南京市清凉山北麓,校园环境优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学校于1986年2月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校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2001年9月学校正式启用新建的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校园建设及教学、生活设施更趋现代化。

第四条 河海大学下设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学院、交通学院、海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农业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体育系等专业院(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设有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力学)教学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设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5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博士点,124个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授予权,48个本科专业。其中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2006年年底,在校研究生8487名,普通本科生18448名。

第五条 河海大学现有教职工30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3名,正副教授828名,博士生导师209名;另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六条 建国以来,河海大学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河海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高且质量好,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江苏省高校中位居前列。

第七条 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中学保送生。

第八条 河海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基地强化班学生符合条件均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九条 河海大学从2007年起部分本科专业试行按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类培养,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招生专业(类)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具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和完整的办学功能。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教学,所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南京校本部完全一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河海大学学生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号)的文件执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河海大学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结合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招生计划。经报教育部批准,2007年河海大学面向全国除港、澳、台以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4600名,分布在47个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河海大学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河海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河海大学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 河海大学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不超过5分)。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河海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十八个省(市)实行自主招生。凡上述省份中申请河海大学自主招生且经学校考核认定的考生,按照《河海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规定》(河海校政[2006]147号)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河海大学面向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招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培养的国防生55名,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国防生招生政策实施录取。

第二十一条 河海大学校本部本科招生专业除国防生招生专业和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招生专业限英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河海大学除国防生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有要求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 河海大学所有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四条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河海大学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及奖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为每人每年4600元。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南京校本部和江宁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为每人每年600元、650元、700元、800元、1150元、1500元不等,常州校区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河海大学设立了严恺奖学金、徐芝纶力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十多项奖学金,学生获奖率在50%以上,其中最高单项奖励标准为5000元。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河海大学采取“奖、贷、助、补、减”等系列解困措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既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能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河海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河海大学校本部联系电话:(025)83786699

传 真:(025)83787949

电子邮件:zsjyb@h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h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sea.hhu.edu.cn.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联系电话:(0519)5106013(兼传真)

电子邮件:xuegc@hhuc.edu.cn

校区网址:http://www.hhuc.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各省(市、自治区)。有选考科目要求或填报志愿方式特殊的地区以河海大学通过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河海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每学年奖励和资助总额约计一千五百万元,学生获奖面达60%以上。

一、严恺奖学金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严恺先生为弘扬河海大学“艰苦朴素、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勇于探索”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严 谨治学、开拓进取、崇尚科学、奋发成才,特设立“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其中,“严恺奖学金”主要授予本科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1500元/人。

二、徐芝纶力学奖学金

为纪念力学大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徐芝纶先生,鼓励水利、土木类专业学生认真学习力学类课程和专业理论,学校设立了“徐芝纶力学奖学金”,主要奖励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中三门以上为力学类课程的本科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1名,2000元/人;二等奖5-7名,奖金1000元/人。

三、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资助,设有优秀教师特等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学生奖。每年评选一次,金额3000元/人,我校优秀学生奖励名额为11名。

四、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工程教育奖学金

为纪念著名桥梁工程专家、教育家茅以升教授,激励大学生不断进取,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茅以升工程教育奖学金,授予茅以升先生生前工作过的六所大学的土木类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校一人,奖金1500元/人。

五、费孝通奖学金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捐资设立“费孝通奖学金”,旨在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费孝通奖学金”每年4000元/人,2005年我校共有5个奖励名额。

六、章梓雄院士流体力学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学好流体力学有关课程,香港大学机械工程系章梓雄院士在河海大学设立奖学金,每年评选本科生两名,研究生一名,奖金1500元/人。本科生于第五学期初进行推荐和评定。

七、李立聪教授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热爱水利事业、学好高等数学和应用数学专业,李立聪教授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全校高等数学优胜者和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评选12名左右,奖金约800元/人。

八、严恺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专项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交通学院、海洋学院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认真学习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两院院士严恺先生特设立此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1-3名,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5-8名,奖金800元/人。

九、钱家欢岩土工程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河海大学岩土工程专业研究生,促进河海大学岩土工程学科不断发展,同时缅怀钱家欢教授对我国尤其是河海大学岩土工程学科的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本校岩土工程专业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本校本、专科生学习土力学、岩石力学、地基处理等课程成绩优秀者。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博士生4名,硕士生6名,本、专科生20名。

十、中国水利学会“水利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热爱水利事业,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中国水利学会设立水利优秀学生奖学金,鼓励水利类专业优秀学生。“ 水利类” 二年级和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生者均可申请参加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分配由中国水利学会水利优秀学生奖学金基金委员会商议确定。

十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激励在校学生四年间全方面提高素质,学校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项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等,获奖面达55%左右,是全校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项目。2005年奖励总额达三百六十万。

十二、西部创业奖学金

为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倡导毕业生到国家人才急需地区建功立业,为祖国西部水利、水电事业贡献聪明才智,学校设立西部创业奖学金奖学金。奖励分四个等级:特等奖奖金5000元/人,一等奖奖金2000元/人,二等奖奖金1000元/人,三等奖奖金500元/人。

十三、曙光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热爱电工事业,扬州曙光电缆厂在我校设立曙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人。

十四、基康奖学金

为资助水工专业优秀学生,北京基康公司在去我校设立了基康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

十五、华欧奖学金

由华欧集团捐款20万元设立,暂定五年,每年4万元,用于奖励移民科学与管理学科研究生的优秀课题和成果、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指导的优秀研究生和在藉的优秀本科生。奖励金额1000元到2000元人民币。

十六、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生奖学金

为使我国水力发电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促进水力发电专业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他们热爱水力发电事业,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设立该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校水利水电专业的本科生,每年评选一次。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hhu.edu.cn

河海大学下设水资源环境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海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现代农业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法律系等16个专业院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博士点,73个硕士点,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46个本科专业。


  云南大学创建于1922年12月,1923年4月20日开始招生。七十多年来六易校名,从创建之初的私立东陆大学发展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家重点综合大学,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七万多人。目前,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1所“211工程”大学之一,已经被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的行列,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大学,也是一所发展势头强劲的边疆大学。

  云南大学有着辉煌的历史。1937年到1947年,著名数学家熊庆来教授受聘担任云南大学校长,按照“清华模式”建设云大,费孝通、楚图南、陈省身、华罗庚、严济慈、冯友兰、吕淑湘等大批著名学者应邀来校执教,使学校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综合性大学。1946年,世界著名的《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把云南大学列为中国十五所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云南大学位于昆明市区内,踞商山余脉的贡院坡上,前临翠湖,左依圆通山,占地面积640亩,校舍面积35万平方米。校园内茂林修竹,绿草如茵,一幢幢教学大楼、图书馆、实验楼掩映在花图锦簇中。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读书、研究学问的好地方。

  云南大学现已成为文、法、理、技、经、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全国重点大学。在校学生达19872人,其中全日制学生9919人,研究生2853人(博士生94人;硕士生684人;硕究生进修班1842人;授专业法学学位170人;学位教师进修班63人),夜函大生7100人。

  云南大学现有在职教职工2372人,专业技术人员1981人,其中教授222 人,副教授409人,专任教师980人,全校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0岁,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83人。

  云南大学现有经济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发展研究院、职业技术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药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等15个学院共30余个教学系(部)65个本专科专业,还有16个开发研究中心、25个研究所、10个研究室;4个教学服务中心;其中历史学、生物学、数理科学是国家级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基地(此外,新设立的国家级文科综合素质培养实验基地班现已报国家教育部审批),还建设有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2个在建的国家级重点学科群;16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学科授权点、1个博士后工作流动站、4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法学、职业教育、MBA(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国家级新产品研究开发中心、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云南大学图书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已建成为现代化、多功能、开放型的信息资源库、图书的采访、编目、流通、公共检索已实现了计算机网络管理,现有藏书120多万册,收藏有一批全国善本和珍贵文献。

  1998年8月27日, “云大科技”股票上市后,云南大学成为全国1千多所高校中第八家拥有高科技上市公司的高校。“云大科技”的主产品云大—120在全国推广应用近1亿亩,并形成了推广、销售、服务网络。短短几年时间,“云大科技”从一个几万元起家的课题组,发展成为总资产超过10亿元的上市公司。“云大生物”是国内首家在单克隆抗体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所研制生产的“避孕试纸”、“优生试纸”和“不孕检测试纸”被定为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单克隆抗体研究技术空白。已具有年产20克以上单抗体的能力。

  云南大学设有出版社,已出版各类学术著作200余种共200多万册。学术期刊《思想战线》(社会科学版)进入了全国核心期刊行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评为全国优秀重点大学学报,此外还有《云南大学》校报。学校还附设有云大附中、云大外语学校和云大幼儿园。云大附中连续十多年在昆明市中考、高考中名列前茅,社会上声誉较好。

  七十余年来,云南大学共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7万余人,其中解放后培养了本专科生5万余人,研究生1300余人,留学生1600余人、成人夜函大学生万余人。以基础扎实、学风严谨、知识广博、务实进取而享誉省内外的云大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近几年来,根据云大“立足边疆、服务云南、办出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提出并实践着适应与创新相统一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观,确立了“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构建以教育观念、目标规格、课程体系及运作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倡导“立一等品格,求一等学识、成一等事业”的校训,造就博专高精兼备、德智体美同优、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

  云南大学素有重视科学研究、追求科学前沿、活跃学术气氛的传统。在几代人的探索和努力下,学校的基础学科和优势领域的研究得到加强,新型领域和应用领域的研究得到拓展,重大攻关项目得到集成,同时又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大力促进科研成果的孵化、推广和应用。近五年来云大共完成各类科研项目700余项,荣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出版专著250余部,发表论文3100多篇,国际学术榜(《SCI》)上的排名居全国高校第六十位左右。在应用研究领域涌现出一批高新技术成果,云大BR—120被列为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推广项目。

  云南大学基金会是全国大学基金常务理事单位。云南大学基金会已发展到有近七十位海内外董事,他们为云大捐款捐物,献计献策,牵线搭桥,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近五年来,云南大学先后与美、英、俄、日、澳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建立了不同层次的 交流关系,派出了200余人赴国(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成功举办了十余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云大正在成为亚太地区国际学术交流比较活跃的大学之一。

云南大学洋浦校区座落于昆明国家经济开发区的中心区域,占地1800亩,始建于2002年4月,是2002年度云南省重点建设的11项工程之一。现已完成一期建设,投入建设经费超过两亿元,建成了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等一批教学场馆设施共1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占校区总面积的20%以上。在建综合教学楼面积达30197平方米, 25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和3000平方米的学生活动中心亦即将兴建。新校区建设至今,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陈小娅、云南省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徐荣凯等各级领导都亲自到新校区参观考察,并给予了亲切的关怀和高度的评价。未来几年内,洋浦校区将按规划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备浓厚学术氛围,一流教学设施,良好生活环境的现代化园区。

2006年录取的新生,在洋浦校区入学就读,其中艺术类新生在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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