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自1952年创建以来,历经了南京航空高等专科学校1952-1956、南京航空学院1956-1993等时期,1993年更名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航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2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现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学校占地总面积:6200余亩。建筑总面积:65万余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130万册(件)。现有各类在校生28348人,其中:本科生15770人,研究生5049人(含博士生896人,硕士生2928人,工程硕士生1225人),国际交流学生151人,高职生794人。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现了从专科学校到多科性大学、从一般院校到全国重点大学的历史性跨越。目前,学校拥有10个学院,设有本科专业39个,硕士点79个,博士点37个其中一级学科点5个,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另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50余个研究机构和58个教学科研实验室,其中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部级开放实验室,1个国家级电工电子教学基地。在全校2500名教职工中,有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近1300人,其中教授184人,副教授485人。教授中有两院院士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共有72人进入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其中: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3人,入选江苏省333工程31人、青蓝工程24人,入选国防科工委511工程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正是依托上述教学科研条件和精干高效的师资队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在教学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了符合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培养的人才以基础厚、能力强、后劲足、素质高而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在科学研究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国防重点型号工程研究等方面显示出强劲的实力,其中直升机技术、无人驾驶飞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15个研究方向居国内领先水平,结构强度与振动、航空发动机技术、民航交通运输等21个研究方向居国内先进水平。先后研制并生产了长空无人机系列、云笛无人机、无人驾驶直升机、AD系列轻型飞机等,填补了国内空白,其中不少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966项,其中国家级奖49项;自1991年以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数量连续9年居全国高校前10位。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先后开拓了中央部委联办南航及部省共建南航等办学新途径。学校不断加强与总参谋部、总装备部、各军兵种、各军工集团公司和民航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法、英、美、俄、韩、日等国家和港台地区的5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及著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立足国防、服务江苏、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开放型办学新格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发展,是新中国半个世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更以其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令人瞩目的成果享誉社会,并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影响。迈进新世纪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确定了以人为本,注重内涵,强化特色,加速发展,创建一流的发展战略。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社会各届人士、海内外校友的热忱支持下,一定能够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
校党务领导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
第十六条 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投档及录取专业时学校均予承认。
第十七条 在江苏省录取时,按5门科目的总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科目组合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发布信息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国防生中除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江苏、青海各招收女生1名,其他计划均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和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报考交通运输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要求肝功能正常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其中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4.9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对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执行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对国防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其他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需政审合格。
第二十三条 对专业考试合格,并符合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音乐表演(歌舞)、音乐表演(琵琶演奏)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中国书画)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按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数学计入总分(其中江苏省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在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江苏省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四条 报考工业设计专业需有一定绘画基础,但录取时不加试。
第二十五条 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六条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军工三线定向单位所在省全省范围招生,考生须自愿填报定向志愿。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报到时、正式注册前,与学校和军工三线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来校报到时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招生录取的高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实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六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
第七条 学校层次:重点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
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
第十六条 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投档及录取专业时学校均予承认。
第十七条 在江苏省录取时,按5门科目的总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科目组合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发布信息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国防生中除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江苏、青海各招收女生1名,其他计划均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和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报考交通运输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要求肝功能正常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其中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4.9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对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执行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对国防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其他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需政审合格。
第二十三条 对专业考试合格,并符合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音乐表演(歌舞)、音乐表演(琵琶演奏)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中国书画)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按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数学计入总分(其中江苏省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在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江苏省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四条 报考工业设计专业需有一定绘画基础,但录取时不加试。
第二十五条 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六条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军工三线定向单位所在省全省范围招生,考生须自愿填报定向志愿。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报到时、正式注册前,与学校和军工三线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来校报到时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招生录取的高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实行。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住宿费分1000元/年和1500元/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市、自治区)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招生咨询电话:025-84892899,8489050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nuaa.edu.cn;
电子邮件: z @nuaa.edu.cn
国家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nuaa.edu.cn
航空宇航学院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自动化学院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机电学院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民航学院 飞行学院 | 理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艺术学院 | 金城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和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列入“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曾先后多次更名,1958年迁址西安,1959年被列为首批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1960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西军电)1966年转为地方建制,改名西北电讯工程学院,1988年定为现名。
学校座落在古都西安,毗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90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碧草连片,典雅古朴,环境优美。2003年,学校又在西安市南郊风景秀丽的终南山脚下征地3000亩作为第二校区,现正在紧张的规划建设当中。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 “逸夫图书馆”藏书110余万册,拥有46万种电子图书,已成为西北地区电子信息图书情报中心,校园建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设有中国工程科技网西北网管中心。
学校设有 45个硕士学科点、18个博士学科点,5个国家重点学科,2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国家工科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建有3个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和1个教育部级重点实验室,在6个学科设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00多人,专任教师1151人,教授210人,副教授397人。其中两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110人;校内特聘教授9人,学科带头人44人,学术带头人3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16人,3人入选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3人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7人获霍英东青年基金奖奖励。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0000多人,其中研究生5592人(含工程硕士),全日制本专科生16762人。学校下设研究生院、通信工程学院、等13个学院及体育部。学校现设有19个系、34个本科专业,有 8个本科专业被定为“省级名牌专业”。。
建校70多年来,学校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国家输送了7万多名电子信息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起了8位院士以及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国际GSM奖获得者李默芳、欧洲科学院院士和著名的纳米技术专家王中林等一大批IT行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栋梁之材。
学校素以管理严格、学风浓郁、培养质量高著称。近年来,西电学子屡次在全国数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成果显著;1996年以来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和95以上。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多年来在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防项目研制和科技开发中取得了突出成就,产生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学科建设中,学校遵照“扬优、支重、发展、创新”的原则,加强了学科之间的融合,带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重点建设的通信网络工程学科群,先进军事电子信息系统学科群、电子机械先进制造技术学科群和微电子与光电子学学科群在国内具有一定优势,某些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学校十分注重产学研相结合,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与国内外著名企业建立了一批合作开发基地和信息产业公司。目前,学校正在加紧建设大学科技园。
学校十分注重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已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和著名大学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学术交流、项目合作和人才培养工作。
新的世纪,新的征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国际现代化和西部大开发的伟大事业中,继往开来,奋发图强,力争通过“十五”计划的实施和更长一段时期的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研究型、开放式,具有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成为国家信息与电子科学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李 立 男,汉族,1948年生,陕西三原人,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我校红外技术专业,曾先后担任我校团委副书记,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曾参加国家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筹备工作,任筹备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曾经担任中纪委驻电子工业部纪检组副局级纪检员,监察部驻电子工业部监察局副局长。现任我校党委书记。 
段宝岩 男,汉族,1955年生,河北冀州市人,博士,博士生导师,毕业于我校电子机械专业。曾赴英国利物浦大学做博士后研究,期间赴日本北海道大学做客座研究员。曾先后担任我校电子机械学院副院长,院长,我校副校长,兼任国际计算力学学会(ISCM)会员,中国电子学会会士、理事及电子机械工程分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全国机械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机械工程》杂志编委会主任,教育部科技委工程技术学部(2)委员,总装备部卫星有效载荷专家组成员,陕西省信息化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现任我校党委常委、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