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范大学08年自考 上海思源学院招生 江苏南方科技学院招生
天津科技大学座落在美丽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学校占地面积约11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
天津科技大学的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在天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天津造纸工业学校和天津食品学校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后经全国院系调整,由天津大学、原无锡轻工业学院和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等院校的部分系和专业并入后逐步发展起来,1963年划归国家轻工业部直接管理。1998年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天津轻工业学院由当时的国家轻工业局管理转为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3月21日,由教育部批准,天津轻工业学院正式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历经44年风雨,作为国内最早设立的轻工高等院校之一的天津轻工业学院终于实现了从单科性学院到多科性大学的历史性跨越。
天津科技大学经过44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涵盖工、理、文、经、管等五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天津科大的微生物学与发酵工程、制浆造纸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工程、化学工艺(海洋化学工程)等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学校现具有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制浆造纸、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制糖工程四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现开设本科专业30个。具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个。学校现设有7个二级学院、7个系、3个教学部、8个研究所和4个研究开发中心。目前学校有在校生万余名,其中本科生8050名,研究生500余名。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四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现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现有专任教师730名,教授、副教授450名,双聘院士2名,海河学者(特聘教授)3名,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33名,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天津市政府授衔专家2名,天津市级学术带头人7名。
在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和关心下,天津科技大学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学校拥有设备先进的各类实验室和科学研究所43个,11个校内实习基地,设有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和实验中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绿色产业检测中心、国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培训基地和天津市服装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广服务中心均建在天津科大。学校建有华北地区单体最大、面积为48000平方米的教学主楼;拥有9600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内设有大型电子阅览室和学术报告厅,藏书96万册,中外期刊2600多种;学校拥有符合国际比赛标准的现代化运动场和设备先进、环境优雅学生活动中心,同时还拥有配套齐全、格调高雅的高档学生公寓及学生餐厅。校园内绿树成荫,草坪连片,一座座具有西欧古典风格的西洋小楼和现代化的教学主楼交相辉映,构成独特的现代大学景观。
近年来,天津科技大学明确提出质量立校、以质量求信誉、求生存、求发展。为此,学校加大了教学改革力度,以落实和完善综合培养方案为主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1年底,学校顺利通过了各项指标要求非常严格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由于天津科大一贯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按照现代大学教育理念和社会用人标准,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环节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天津科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在中国首届大学生实用科技发明大奖赛上,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总成绩名列参赛的300多所院校之首。在2000年天津市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中,荣获2个金奖、2个银奖、2个铜奖;还代表天津市高校参加了第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银奖和全国优秀组织奖。尤其是学校近年来积极探索优秀毕业生的评价体系,用全新的模式让国内知名企业参与测评金卡毕业生(即优秀毕业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天津科大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尽管近几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天津科大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并且在人才竞争异常激烈的东南沿海地区非常走俏。更可喜的是天津科大毕业生还获得了进北京、上海就业的绿卡,成为天津市获此资格的少数高校之一。
天津科大十分重视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近10年来,完成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计委、科技部等重大工业实验项目和国家七五、八五、九五和十五重点攻关项目149项,国际科研合作项目20余项。九五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42项,1项获日内瓦发明展览会金奖。200余项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为生产力,创经济效益数亿元。90年代以来,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694篇,被三大检索引用90余篇。
天津科大非常重视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已同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先后接受了1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
天津科大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一直走在天津市高校的前列,从1990年起,天津科大作为天津市高校的代表之一,参加了历届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
面向未来,天津科技大学将抢抓机遇,办出特色,为把学校建成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一流水平、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科技大学而努力奋斗。
书记:董玉辉
校长:张德江
长春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原名吉林工学院。2000年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轻工业设计学校并入吉林工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书记:董玉辉
校长:张德江
天津科技大学二○○六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我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简况
第五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部标代码:10057)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泰达校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邮编300457)。 2006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
5、 学校简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委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正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在校生18000余人,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建有近26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藏书量115万册,中外期刊3000余种。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63个,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9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8个,高等学校在职培养研究生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3个,研究所和研发中心26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69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员450余名。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强化教学工作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建立了教学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2001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是天津市第一所通过此项评估的高等院校。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的思路,目前已同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韩国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在国际企业管理、国际金融、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面开展了从本科到博士的多层次国际合作教育。学校先后接受了1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来校学习和访问,每年都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到国外学习。
随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在全国30个省市的招生中,一志愿录取率均为100%;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天津市市属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我校毕业生具有在北京、天津、上海地区就业和落户的"绿卡"。
第六条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情况
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学校设有19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防生奖学金,以及企业和个人赞助的十多项奖学金,每学年获奖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励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通过刻苦学习和诚实劳动均可以获得奖励和资助。
第三章 招生人数、科类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校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4150名本科学生,其中:理工类:3400名,文史类:350名,艺术类:400名。本科计划中含国防定向生110名,面向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在各省、市、自治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状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外省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招生计划做适当的增加和减少的调整。
第九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普通专业3200元/年o人,特殊专业4000元/年o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o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年o人;如遇学费标准调整,依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以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进行)。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考生,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第一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第一外语教学为日语(零起点)除外]。
第十五条 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并且必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合格,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定向生录取政策
1、 国防生
我校为军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录取,招收经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若生源不足,可以将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其他各项待遇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
2、 普通定向生
普通定向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自愿填报我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计划以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即为定向生,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要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对于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文艺、体育特长生,以及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具有高水平科技发明的考生,经我校面试考核且合格的,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经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给予适当照顾录取。
第五章 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拟被录取的考生,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准时报到,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对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进行复查,凡有违反招生政策或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我校将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天津科技大学。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情况的咨询可以采取信函索取招生简章、电话咨询或登录我校网站浏览招生网页等方式进行。录取信息的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查询,也可通过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或网站查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022-6027333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学校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zsjy@tust.edu.cn
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2006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贵校奖学金如何设置?
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学校设有19项奖学金和奖励助学金,每学年获奖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0%。一类为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助学金、国防生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1500—5000元/年·生;一类为市级奖励,如: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理工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500—2500元/年·生;一类为校级奖励,如: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朱颖奖学金、“精英杯”奖学金及学习优秀奖学金、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100元—2000元/年·生,学校每学年发放奖学金总额400余万元。此外还有企业和个人赞助的十多项奖学金。
十、贵校对特困生有何优惠政策?
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刻苦学习和诚实劳动均可以获得奖励和资助,以顺利完成学业。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生活和学习费用;特困生可申请多项奖励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4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为1500元/年·生,还有经济困难生学习助学金、“奋进”优秀学生助学金,以及 “可口可乐”、“春发”、“播望”、“老党员”、“交警支队”、“柳林街”等校内外单位和个人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特困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学生在校内外可从事多项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特困生在遇到特殊困难时,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请到学校的官方网站:录取查询地址:http://www.tuli.edu.cn
天津科技大学院系设置
长春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原名吉林工学院。2000年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轻工业设计学校并入吉林工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书记:董玉辉
校长:张德江